何谓药物性皮炎?

浏览:321 点赞:0 2019-02-25 11:43:05


药物性皮炎(Drugs dermatitis)顾名思义,是由于吃药而引起的皮肤黏膜炎性反应。病因分为两类,属变态性的与药物作用及剂量无关,属非变态性的与药物作用和剂量有关。皮炎通常在首次用药后4~20天发作,再次用药可在1~2天发作。起病急促,常伴随发热、恶心、呕吐、全身不适、肝肾损害、血细胞总数及嗜酸粒细胞增多。皮疹分布为对称性、广泛性,但亦可局限于某些部位(如固定性药疹)。其类型有5种:


(1)荨麻疹样型  风团散布于四肢、躯干,严重者口唇或喉头等水肿。


(2)麻疹样  针头至米粒样鲜红丘疹,以躯干为多,亦可扩展到四肢,自觉微痒。


(3)多形红斑型  绿豆至硬币大小的圆形或椭圆形紫红色斑疹,局部轻度水肿,中央可发生水疱。


(4)固定性红斑型  为圆形水肿性红色斑片,迅即转为暗紫色,继以大疤。消退时留有灰黑色斑,数量为1个或多个,多不对称,有固定性,伴有疼痛或痒感。


(5)剥脱性皮炎型  为水肿性红色斑片,以面部明显,渐向下扩展至全身,继发水泡、渗液、结痴和脱屑。重者手足呈手套状、袜状脱皮,指(趾)甲、头发亦可脱落,常伴有寒战、高热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