有些药品可引起精神失常:
(1)氟喹诺酮类 环丙沙星、氧氟沙星、依诺沙星、左氧氟沙星,加替莎星在体内分布广泛,可透过血脑屏障而进入脑组织,并抑制氨基丁酸受体,提高中枢神经的兴奋性,引起精神失常,导致不同程度的精神错乱、兴奋亢进、幻觉、幻视、疑虑、甚至自杀和伤人。
(2)抗抑郁药 丙咪嗪有诱发癫痫发作倾向;马普替林可诱发躁狂症;米安色林在用药后可出现精神错乱;长期服用氟西汀、帕罗西汀、瑞波西汀等可出现戒断反应,头晕、失眠、精神错乱、梦境鲜明、神经敏感性增强、抑郁、恶心等,并可使抑郁恶化,出现自杀倾向,尤其是在血浆半衰期较短的帕罗西汀中最易出现。左旋多巴可引起精神行为改变,表现为焦虑、幻觉、抑郁、躁狂、妄想。
(3)组胺H2受体阻断剂 西咪替丁、雷尼替丁在用药后5~44小时出现语言杂乱、躁动不安、幻觉伴定向力丧失等症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