药品用法是如何确定的?

浏览:518 点赞:0 2019-02-17 14:42:26


药物用法(Drug administration)是指药物各种剂型以不同给药途径应用到人体的方法,包括口服、注射(皮下、皮内、肌内、动脉、静脉、鞘内、静滴)、滴人、吸人、透人、置人、灌肠和局部给药(含漱、洗涤、湿敷、涂敷、喷雾、直肠或阴道塞人)。药物用法的制定考虑了4个方面因素:①药效出现的快慢;②疾病部位与病理特点;③剂型的特点;④患者的身体状况。
大多数药是以口服给予,其给药次数根据药在人体内代谢和排泄的时间快慢(血浆半衰期)而定。大多数药是一日3次给药,在体内代谢和排泄较慢的药,可一日2次,在体内代谢和排泄更慢的药,可一日1次;在体内代谢和排泄较快的药,可一日4≈6次或每隔4~6h给药1次。
药物各种剂型最适宜的服用时间,主要是考虑药的最佳吸收和发挥作用的时间;其次是避免或减少药对人体产生不良反应。服用时间分为晨服、餐前、餐时、两餐中间、餐后、睡前等。